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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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0日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在辖区学校走访中发现,学生购买的部分食品外包装含有疑似暴力、血腥等不良诱导内容,给学生带来不良影响。“这些商品从何而来?”带着疑问检察官决定开展调查。
通过暗访发现,辖区部分中小学附近商铺销售的诸如“伤痕”口香糖、“血色”口香糖、“骷髅脆皮珠”等食品包装含有暴力、血腥画面;“啤酒豆”膨化食品,外包装为啤酒瓶的形状,且配料中含有啤酒成分;“劲嚼”软糖的外包装似计生用品;“整蛊臭包”外包装为低俗的恶搞画面,且无厂家、配料表、合格证、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以上存在问题的商品,因包装具有诱导性,被好奇心很强的学生经常购买,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经过全面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通过座谈会以磋商的形式与市场监管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对校园周边的无底线营销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彻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随即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存在无底线营销的商品。
为防止无底线营销行为出现反弹,临近暑假之际,灵武市市场监管部门邀请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联合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的商品开展了“回头看”检查监督行动,发现大部分经营场所都能够合法经营,对极个别仍然销售的问题商品,市场监管部门当即进行查扣并立案调查。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未成年人检察干警还向经营者宣传儿童玩具及学生用品的质量安全知识,督促引导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